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霍邱县政协机关学习制度(试行)

日期:2020-07-17 作者:管理员  来源:系统  阅读次数:字体:[] [] []


一、坚持每周半天集体学习日制度,因故连续两周未能组织集体学习,须在第三周增加一次学习活动。机关全体工作人员都要积极自觉地参加,持之以恒,勤学不缀。学习实行签到制度,做到不迟到,不早退,有事请假。

二、学习内容:重点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,学习党的基本知识、人民政协理论和政协业务知识、有关文件、时事政治以及经济、法律、管理、文史、科技知识等。

三、机关集体学习由政协办公室分管主任组织,秘书股负责落实,做到有计划,有重点。

四、学习方法和要求:坚持集体学习与个人自学相结合。机关集体学习可视情与机关支部、党小组活动结合起来。学习内容和学习材料由秘书股长或组织委员负责,并分别记录。

五、根据县委、县政府和县直工委有关教育活动的部署和要求,机关工作人员撰写的学习笔记和心得体会,由办公室分管主任按照有关要求定期进行抽查或不定期检查,并督促落实。

六、机关集体学习要科学安排、注重效果,视情安排座谈讨论,交流体会、相互启发、相互促进。

七、高度重视干部教育在线学习工作。主要领导亲自抓,在线学习管理员及时传达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和要求。各参学人员要按照学习进度要求,按时完成在线学习年度任务。

八、集体学习时间和干部教育在线学习情况纳入年终岗位职责考评内容,凡年缺席集体学习8次以上或在线教育学习没有通过年度考核的,不得评为优秀等次。

本制度如有未尽事宜,由办公室主任会议研究决定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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